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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106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補助
一、依據本局106年7月13日北市勞資字第10637480300號公告辦理。 二、檢附公告及申請書各1份 *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申請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收(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5樓),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字樣。若申請人失業日期為106年9月27至30日且不及備妥相關文件者,得於申請期限內先行郵寄申請書向本局提出申請,並於一週內完成補件。 *應備文件: 1.申請書(內含切結書)。 2.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一份。(請黏貼於申請書背面) 3.最近一次失業給付認定收執聯影本或非自願離職證明文件影本。(請洽各地就業服務站) 4.子女106學年度第1學期完成繳費之就學繳款單影本。 5.申請人及配偶「105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各一份(請洽各稅捐單位申請列 印),並請先行核對夫妻所得總額是否低於新臺幣148萬元。 6.戶口名簿影本一份。配偶及子女若與申請人不同戶籍時,應併同檢附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如為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應另檢附居留證影本。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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