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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委會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至101年11月9日止,以郵戳為憑受理申請.
行政院勞委會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至101年11月9日止,以郵戳為憑受理申請.

行政院勞委會101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101年10月15日起受理申請,至11月9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符合資格的失業勞工,自101年10月15日起,可到各地方政府、就業服務中心(站)、勞保局及各辦事處、勞委會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等地點,索取相關申請書表,或至勞委會網站(www.cla.gov.tw)、全民勞教e網(cla.hilearning.hinet.net)下載,也可撥打勞委會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5151詢問相關事宜。

以下附件自行下載使用
申請實施要點
申請書
信封封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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