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輔組通知
就學貸款: 1.父母及學生、配偶前一年收入在120萬元以下,至全省台灣銀行辦理對保後於103年9月22日前繳至進修部訓輔組。(詳細請參閱就學貸款須知)
2.開學時繳交對保單及戶籍謄本、註冊繳費單。(未繳交對保資料視同未註冊)
學雜費減免 1.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身心障礙學生及子女、原住民學生、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補助一教育部部頒規定減免。
2.尚未申請者:填寫減免申請書暨切結書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及影印本、註冊繳費單,於103年9月22日前申請。(各項補助僅能擇一申請,不得重複請領)
3.已申請者:繳交已繳費之註冊收據至進修部訓輔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