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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屢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後始得出境
一、依據內政部役政署106年5月12日役署徵字第1065004409號函辦理。
二、依兵役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出境應申請核准,然迭有些役男規劃於暑假期間短期出國,因不諳法令,未事先申請核准出境,致抵達機場或港口後無法順利出國,屢生爭議。
三、另內政部役政署業已建置「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役男可經由
該署網站主題單元進入,連結至系統(http://www.ris.gov.tw/departure/)申請短期出境,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及立即核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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