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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推部公告)108-1「學雜費減免」於05月31日截止
一、申請資格: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前一年度所得不超過220萬元)、軍公教遺族子女、原住民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二、證明文件:
1.戶籍謄本:請持當月全戶戶籍謄本,記事欄位不可省略(請至戶政事務所申請)
2.身心障礙手冊:請繳交正本查驗、影本繳交至承辦處
3.(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108年12月底以前有效(請至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4.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文件:108年12月底以前有效(請至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5.原住民證明文件:戶籍謄本須註明原住民身分

三、收件日期:
108年05月20日(星期一)~108年05月31日(星期五)(如不能依照規定繳交資料,視同放棄申請資格)

四、登錄網址:進推部學生資訊系統→網頁左邊學務處相關查詢→學雜費減免申請網
(http://fee.tust.edu.tw/)(請務必完成資料登錄才可繳交書面資料)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進推部訓輔組劉小姐 03-5927700#2605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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