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繳100學年度第1學期舊生學雜費減免資料
一、申請資格: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前一年度所得不超過220萬元)、軍公教遺族子女、原住民學生、低收入戶學生。
二、證明文件:
1.戶籍謄本:請持三個月內100年5月1日之後(請至戶政事務所申請)
2.身心障礙手冊:請繳交正本查驗、影本(正反面)須影印清楚,連同申請文件繳至訓輔組
3.低收入戶證明文件:100年12月底以前有效(請至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4.原住民證明文件:戶籍謄本須註明原住民身分(一定要繳交)
三、收件地點:進修部訓輔組03-5927700#2605
四、收件日期:100年5月16日~6月10日止(如不能依照規定繳交資料,視同放棄申請資格)
五、登錄網址:學雜費減免申請網址(http://120.105.166.88/)→登錄資料後上傳即可。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進修部呂小姐 03-5927700#2605 謝謝!
第一次申請者如需申請表格請洽訓輔組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