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1收繳各類學雜費減免資料,新增中低收入戶學生減免。
訓 輔 組 通 知【新增中低收入戶學生減免】
100學年度第1學期進修部,收繳各類學雜費減免資料
【新增中低收入戶學生減免】。
一、依據社會救助法修正條文將於100年7月1日施行,放寬低收入戶之申辦條件,並新增將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下之經濟弱勢弱勢家庭界定為『中低收入戶』,得申請減免學雜費。
二、辦理時間:100年7月1日起可至各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辦理中低收入戶證明。
三、學校辦理時需繳交中低收入戶學生證明文件及100.1各項減免學雜費申請書暨切結書,並繳交一份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一份。
(開學一週內中低收入戶學生仍可辦理補助)
四、進修部學生減免申請書暨切結書新版(請由附件檔案下載)
日間部辦理請洽 學務處雷小姐5927700分機2324
進修部辦理請洽 呂小姐5927700分機2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