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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學費用減免實施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0年8月4日以臺高通字第1000130502C號令廢止。
教育部 函
主 旨: 「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學費用減免實施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0年8月4日以臺高通字第1000130502C號令廢止,茲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查照。
說 明: 本部業以100年7月19日臺參字第1000123048B號令發布「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嗣後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學雜費減免相關事宜,請確依前開辦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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