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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第九條 學校應於學期註冊前,公告或通知學生申請辦理貸款之相關規定,貸款之學生並應參加貸款常識之宣導講習,必要時,學校得於講習期間辦理貸款常識測驗。
申請貸款之學生應依前項公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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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第十七點、第十八點
修正規定
十七、貸款一學期者之償還貸款期限,得以一年計,至遲應自其最後教育階段學業完成日、服完義務兵役或教育實習期滿日後滿一年之日起,開始償還。但在職專班之學生應於最後教育階段學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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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主 旨: 檢送本市青年留學生就學貸款文宣、補助辦法及Q&A各1份,請貴單位協助宣導、公告並轉知學生,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臺北市青年留學生就學貸款補助辦法辦理。
二、 為協助青年克服經濟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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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本部106 年7 月7 日臺教高通字第1060088722 號函修正
為進一步協助弱勢學生順利就學,讓家庭年所得約在後40%的大專校院
學生均能獲得政府或學校的就學補助,本部於既有之經費基礎上調整分配,
將原來對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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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第四點、第五點、第六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一日生 效施行
主 旨: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第4點、第5點、第6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7年6月11日以臺教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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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6條、第13條、第15條
主 旨:「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6條、第13條、第15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6年1月26日以臺教高(四)字第1050175877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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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修正「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1050815臺教秘(五)字第1050090888B號令修正發布
附修正「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第三點
部 長 潘文忠
教育部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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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尼伯特颱風」災後救助措施一覽表
項次 項目 內容 諮詢窗口
1弱勢族群1.大專校院以上學生學雜費1學年全免及優先提供免費住宿:就讀公私立技專校院具正式學籍之學生,如經學校或導師依下列標準之一認定為「尼伯特颱風」受災學生,給予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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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第三條 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國內學校具有學籍,於修業年限內,其最近一年度家庭年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二百二十萬元,得減免就學費用。
前項家庭年所得總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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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依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八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以下簡稱學校):指國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與教育部(以下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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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2年10月11日以臺教高(四)字第1020148682A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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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學生就讀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第三條 教育部對原住民學生就讀國立或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之減免基準,採固定數額方式辦理,由教育部每年公告之;其計算方式如下:
一、就讀國立專科以上學校者,減免全部學費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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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請參閱。
第一條 本辦法依大學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專科學校法第三十五條第四項及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八條規定訂定之。
第七條 申請本貸款者,應符合下列要件之一:
一、家庭年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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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度經濟弱勢青年工讀計畫」
公告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函
主 旨: 敬請協助轉知 貴校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辦理就學貸款資格學生,有關本署「102年度經濟弱勢青年工讀計畫」內容,請 查照。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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