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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學年度第1 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公告-勞動部辦理 104 學年度第1 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親愛的勞工朋友,104 學年度第1 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開始辦理了!請詳細 閱讀以下申請資訊,於104 年10 月15 日前填妥申請書,併同應附文件提出申請!
勞動部感謝您的配合
♦ 申請資格(申請人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自91 年1 月1 日以後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104 年9 月14 日止仍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達1 個月以上(即104 年8 月15 日前失業者),並請領就業保險失業給付1 個月以上。
2.申請人及其配偶103 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 萬元以下。
3.申請人未曾請領勞保老年給付、至104 年9 月14 日止未參加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或政府機關其他同性質促進就業措施(方案)。
4.申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
※研究生、公費生、各類在職班、學分班、假日班、空中大學、空中行、商專、學士後各學系學生及大專校院延畢學生等不在補助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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