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金額:
1.公立高中職(含五專前3年):每名學生新臺幣5,000元。
2.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3年):每名學生新臺幣12,000元。
3.公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2年):每名學生新臺幣12,000元。
4.私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2年):每名學生新臺幣26,000元。
*申請期間:
自105年2月1日起至105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申請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收(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5樓),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字樣。若申請人失業日期為105年3月28至31日且不及備妥相關文件者,得於申請期限內先行郵寄申請書向本局提出申請,並於一週內完成補件。
*應備文件:
1.申請書(內含切結書)。
2.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一份。(請黏貼於申請書背面)
3.最近一次失業給付認定收執聯影本或非自願離職證明文件影本。(請洽各地就業服務站)
4.子女104學年度第2學期完成繳費之就學繳款單影本。
5.申請人及配偶「10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各一份 (請洽各稅捐單位申請列
印),並請先行核對夫妻所得總額是否低於新臺幣148萬元。
6.戶口名簿影本一份。配偶及子女若與申請人不同戶籍時,應併同檢附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如為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應另檢附居留證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