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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1月1日起民國87年次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役政署指出,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但是,近年來經常有已達役齡身分者,因為出國前沒有辦理役男出境核准手續,以致於在出國當天到了機場,卻因具有役男身分而遭境管人員擋駕,無法順利出境,美好的出國計畫因此泡湯。 106年1月1日起,民國87年次男子已屆19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有役男身分,依法尚未服役的役男,如果要出國應經核准;不過,若於役齡前的18歲之年12月31日以前出境,出國並不需申請核准。 內政部役政署業已建置「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預計於106年1月1日起,將開始受理役男線上申請短期出境,經系統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即時通知役男核准出境,以達到全年365天,全天24小時服務。而現就讀國內學校在學緩徵役男,也可直接向移民署各服務站臨櫃申請,或連結至該署網站辦理線上申請出境。 另有關役齡男子出國(包括就學及觀光)的相關事宜,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業務資訊- 下載服務-常備兵徵集類,可供下載役男出境相關資訊,請大家多加利用。 內政部役政署 敬啟 聯絡電話:(049)2394440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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