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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7學年度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10月12日前申請
107學年度進推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請
申請期間:107年9月10日-107年10月12日止
受理單位:本校學務處03-5927700
應檢附以下文件:
1.學校申請表暨切結書(請以正楷填寫並簽名)
2.家庭應計列人口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新生免繳)
如有任何戶口名簿或戶籍資料證明之疑問請洽內政部1996專線

大專校院學生,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前一年度家庭年所得在70萬元以下
2.前一年度家庭年利息2萬元以下
3.申請助學金時,家庭不動產價值650萬元以下
4.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60分以上
註:不包括七年一貫前三年、五專前3年、空中大學、學士後第二專長學位學程研究所在職專班、延畢生及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3項第7款對象。
以一學年為單位,扣除全學年實際學雜費費補助金額,依查核之家庭年所得級距補助5000~35000元。請參閱「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辦法。上網下載申請書使用,請檢附申請書暨切結書(以正楷填寫簽名並蓋章)及戶籍謄本(含父母及配偶)須有詳細記事,備齊資料後請同學親自繳件至進推部,逾時不受理

申請表可自行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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