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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預收107學年度第2學期各類學雜費減免11月20日-12月5日申請
繳件時間:107年11月20日-12月5日 申請資格 第1階段收繳 1.軍公教遺族 ->撫卹令影印本 2.身心障礙學生 -> 3.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4.原住民學生 以上學生需檢附1.申請書暨切結書2.107年11月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 3. 108年12月底前有效之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印本(須影印清楚)或證明 第2階段收繳 1.低收入學生 2.中低收入家庭學生 3.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以上學生需檢附資料 1.申請書暨切結書2.107年11月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新式戶口名簿 3. 108年12月底前有效之證明文件或核准公文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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