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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繳99.2各類學雜費減免資料申請書暨切結書與資料
請於99年12月1日至12月17日前將資料繳交至進修部訓輔組。 申請資格: 符合軍公教遺族子女、原住民學生、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前一年度所得不超過220萬元以下)可提出申請。 繳交注意事項: 一、收繳99學年度第2學期各類學雜費減免資料,由於資料屬於預收如減免規定變更以新規定辦理,減免金額依規定多退少補。 二、請於99年12月1日至12月17日前,請將資料繳交至進修部訓輔組,繳件時間18:30-22:00,如不能依照規定繳交資料,放棄申請資格。 三、繳交資料並於系統登錄減免資料,各項政府補助僅能擇一申請,不能重覆請領。【戶籍謄本請繳交11月份以後戶籍謄本】 四、舊生繳件系統轉檔完畢將於繳費單中扣除補助金額,可在土地銀行或學校繳交餘額,繳費完畢請將收據繳回訓輔組。 五、申請學雜費減免同學除繳交資料外並請上網登錄減免資料。 網址為http://120.105.166.88/ ※其他規定請參閱學生各類減免申請書暨切結書。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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