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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度學生暑假工讀服務活動申請
說明:
一、各校辦理100年度學生暑假工讀服務活動,請依「教育部學產基金辦理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工讀服務實施要點」審慎規劃並提出申請。依該要點第3點申請條件規定在學學生
身分如下:
(一)具原住民身分者。
(二)家境清寒者(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為優先)。
(三)設備偏遠地區者。
(四)大專院校山地服務隊成員。
(五)具有專長者。
二、個工讀學生身分符合上述說明之相關證明文件(非身分證及學生證)與名單,請於活動結束後併同成果報告檢送本室辦理核銷。
三、本次一律採網路線上申請,除填寫申請資料外,另須將規定之申請表及活動企畫書等相關檔案上傳至申請網站(格式請參考網站範本),各校於上傳資料後務必再次自行上網確認資料是否上傳成功及完整。考量系統資料彙整、轉換等作業時程,本次系統上傳截止時間為本(100)年4月30日下午5時前,請各申請學校掌握時效,申請資料不齊者或預期均不予受理。(聯絡人:逢甲大學課外活動組吳依軒,聯絡電話:04-24517250*2243)
四ˇ、由於本計畫全採線上申請,且每校每年度申請隊數以2隊為上限,為避免學生自行上網申請未知會學校,請各校承辦人自行上網填寫相關申請資料,避免將權限交由學生自行處理。
五、本(100)年度學產基金補助各校辦理「推動青年參與志願服務」及「及縮短中小學城鄉數位落差-電腦研習」其服務性質內容與工讀計畫相近者,請勿重複申請。
六、「教育部學產基金辦理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工讀服務實施要點」、「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婕報作業要點」、「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置於逢甲大學網站(網址:http://www.eas.fcu.edu.tw)-課外活動組-業務E化申請系統-教育部學產基金志願服務,請各校自行上網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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