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ent數據載入中... |
自105年1月1日起,民國86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二、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自105年1月1日起,民國86年次出生男子已屆19歲,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國應經核准。 三、有關役齡男子出國(包括進修、遊學或觀光)的相關事宜,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下載專區-常備兵徵集類,可供下載役男出境相關資訊,請多加利用。 軍訓室關心您104.12.29 瀏覽數
|